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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馆所发借阅证,为读者本人来馆从事书刊资料借阅活动的凭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或用作它用。如发现转借使用现象,一律扣压,不再发还。
2.凡我馆正式读者,均办理借阅证一个,具体办证方法如下: ⑴
教职工读者: 教职工读者凭学院组织人事部或所在系开具介绍信到图书馆信息技术部办理,办证时须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教职工领证后即可使用,书刊外借实行期限制。专任教师每人借阅书刊总量为37册,其中流通书库12册, 新书展借处5册,外借期限为180天(其中新书展借处期限为30天),到期可办理续借一次,期限均为15天;过刊室5册、基藏书库3册、工具书室或外文书库2册(工具书室限借书本式人大复印资料和部分有复本的工具书),外借期限为30天,不能续借。其他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每人借阅书刊总量为20册,除流通书库为10册外,其余与教师相同。 ⑵
学生读者:
学生读者由班干部收齐本班同学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及办证费后到图书馆信息技术部办理,领证后即可使用。图书外借实行期限制,学生读者每人每次可
在流通借书8册,
新书展借处借3册,借书期限为30天,
可在流通或网上办理续借手续一次,续借期限为15天;图书馆各阅览室所藏书刊和电子文献均为学生读者提供室内阅览。 进修生、成大生办证,必须履行下列手续之一:a) 由学生所在系和班主任签具办证担保书,保证督促学生在离校时还清所借书刊,并承担该班学生离校末还书刊的经济赔偿责任。(担保书样式...)b) 办证学生每人缴纳押金50元,离校时还清书刊后原数退还。插班进修生在具备上述手续后凭教务处证明来馆交纳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及办证费,到图书馆 信息技术部办理;其他学生在具备上述手续后,由班干部收齐本班同学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及办证费,到图书馆信息技术部办理,其借阅证使用管理办法与正式学生相同。函授学生则按有关规定交纳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及办证费,每人办理借阅证一个,函授期间到馆阅览书刊资料。 ⑶
其他读者:
校外读者来馆从事借阅活动,可按我馆《关于图书馆向游仙区社会公众开放的实施意见》办理借阅证,办证人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单位介绍信,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到图书馆
信息技术部办理。校外读者每人每次可外借图书5册,并可在各阅览室阅览书刊;外借图书期限为30天,不办理续借,逾期应按《图书借还制度》交纳超期
使用费。
3.读者如因不慎遗失借阅证,须及时来
图书馆流通部(图书借还处)挂失,以免被他人冒借书刊而造成自身经济损失。读者借阅证挂失前如已被他人冒借书刊,应由原持证人按我馆《图书赔偿制度》进行赔偿;读者挂失后发生的问题不再由原持证人承担责任。
(1)
读者丢失借阅证后,应立即到图书馆办理挂失手续,以避免图书被他人冒名借出,使您的利益受到损失。为防止有人恶作剧随意将他人借阅证挂失,读者前来挂失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班主任证明,本馆不接受电话挂失。
(2)
读者借阅证失而复得,仍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来馆办理解除挂失手续,以便重开借阅活动。但有人轻率挂失,一周内多次挂失和解除挂失,无端增加图书馆管理工作量,因此,每次解除挂失收取手续费1元。 (3) 读者借阅证挂失和解除挂失地点:图书馆流通部(图书借还处)。
4.读者借阅证遗失并挂失一周后,可
到图书馆信息技术部补办新证,补证时需重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补办证费5元以及能证明本人身份证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读者借阅证如破损条形码无法辨识,也需重新换证,更换条形码每个收费2元,全部重新制证每个收费5元。 5.师生员工离校时,须还清全部所借书刊,退还借阅证后,方予办理离校手续;读者离校时如借阅证遗失,应按每证10元进行赔偿,以防被他人继续使用而造成混乱和国家财产损失。
6.凡拾得他人借阅证,应发扬社会主义公德积极设法退还本人,或交图书馆办公室;如利用所拾借阅证来馆借书,除视其情节处以20--50元罚款外,交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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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绵阳师范学院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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